别跟我提明朝败家子官方漫画

寄居

cp涉及:茸米茸,米莓米,DIO茸





  城市比较靠边的地方,与他刚转过一圈的市中心相比堪称荒凉,走上楼梯的时候耳朵边上全是几百米开外推旧楼的轰鸣。他推开门,迎接他的是三十平方米的拥挤空间以及四张年轻的面孔。现在就连郊区房租都贵得可以,他们五个人扣扣索索分摊开才租了这一间,两室一厅,抱了几床毯子进去,成了三人寝。


  那张张脸上都有一段俗套催泪的故事,他把包向角落里一甩,五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搭起话来。大哥把T恤领子扯到胸口说今天太热,旁边的高个子说楼下的狗太闹腾,已闹了一下午。不知是谁问了句今天卖出去几份,得到剩下几人的一致哀叹和一阵难以克服的沉默。


  他笑骂道:不许揭短戳痛。然而自己心里却不是滋味。


  年纪最小的把头一抬,破罐子破摔地说:咱们不如去干黑社会吧,我拳脚特别硬,小时候没上学光打架了,说不定比现在挣得多呢。他闻言笑了两声,站起来和比他小两岁的小孩扭打在一起,不久把小孩制服在地,气喘吁吁地说:就这还硬?你还是挣点钱好好上学读书去吧,小样儿。


  米斯达,你歇歇吧。学历最高的那个高材生苦闷地开口。你不嫌热啊?


  我怎么不嫌热,我热死了!他脱口而出。


  真的,衣服早黏在背上了,然而热也无法,这个小屋连墙皮都摇摇欲坠,空调就更不可能是好的,一来他们开不起;二来一打开,外机轰鸣作响不说,那塑料管子开始在角落滴滴答答地滴水,打湿了福葛留存的他当年看的那一堆五花八门的书。


  什么时候才有头啊。又不知是谁小声说了句,大家又沉默下来了。几十秒后大哥拉了灯,说睡吧。他们于是各自回了各自的屋。


  他快速地脱下外衣钻进毯子,感觉自己的衣服有点发酸,但是没劲起来洗了,头刚沾枕头就直接昏睡起来。


  


  


  第二天他下楼的时候看见楼下的门半开着,里面窜出一只小泰迪,尾巴左右摇晃着甚是有活力,没等他觉得可爱,就跑到楼梯中间冲着他凶狠地“汪汪”起来,他挑眉,怎么护主成这样,况且他就那么像坏人吗?谁想到这小狗拦在中间叫个没完,他本来还觉得可爱,现在只剩下烦躁。而后他突然灵光乍现似的意识到:这就是阿帕基昨天说的那个在楼下叫了一下午的狗吧?


  他刚要没礼貌地用脚把狗拨开,门微微又推开四十五度左右,里面出来那个漂亮的小伙子。他收回了脚,不由自主地盯着小伙子看。


  他每次见都几乎一下子被那一头金发给闪瞎了眼。那瘦长条的小伙子弯腰呵斥泰迪,不一会儿抬起了脸,一双碧绿碧绿的眼亮晶晶的,又给他看得瞠目结舌。小伙子笑得有些不好意思,礼貌地朝楼梯上的他道歉:


  “抱歉,这狗刚来这儿,有点儿不适应。”


  “啊,没事没事,”他的局促只持续了一秒就换成了热诚的微笑,“是别人送来的吗?”


  “是的,送来的人不喜欢狗,以后就打算交给我养了。我尽量让它不要叫,可它不听我的。”金发小伙子笑着拍拍还在吠叫的泰迪,“我打算它以后再乱叫我就揍它。”


  “这么暴力啊。”他失笑。


  “哪有?谁叫它太不乖了。”小伙子无奈地耸了耸肩,眨了眨那双蓝宝石似的眼睛,“送它来的人的话,它就很听。我真是拿它没办法。”


  这金发碧眼的小伙子是他们的房东,第一眼就能看出来家教良好,正经人家出身的高材生,他没问小伙子做什么工作,不过必定是他没法想象的好事儿。这样的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经常住在这种地方,大概一个礼拜能见到四五回。他朝门里瞥了一眼,分明和他们那个小破屋是同一户型,然而装潢得很考究,与破旧开裂的外墙仿佛是两个世界。并且在各种地方摆满了绿色植物,开花的不开花的都有,彰显着主人的爱好。


  “你喜欢养花?”他鲁莽地问,一下子暴露了自己刚刚偷窥人家的房子。但小伙子倒是没怎么在意:“喜欢。草,花,又沉默又有生命力,很难得不是吗?”


  乔鲁诺在这栋楼里就像垃圾堆里开出的一朵花,在米斯达眼里耀眼美丽至极。泰迪还在叫,没关系,他一点都不嫌烦了,这狗叫象征着他的福音。他久违地感觉热血上脸,头脑发烫,然而依旧是要抓耳挠腮地背着包出去王婆卖瓜。


  “你们也不容易,”小伙子金色的辫子在脑后一跳一跳的,“祝你今天顺利。”


  “啊,谢谢,”他爽朗地笑起来,觉得空气清凉起来,“祝我顺利!”


  他把自己仅存的热心与希望寄在花蕊中,花是否知道他却无需在乎。



   


  


  他的生意做的不太好。他用五人共用的一台小笔记本蹭着楼上的WIFI,在不胜数的平台上发布自己的信息,白天出去推销自己的设计,期望至少能混一个还算体面的工作。然而他的声嘶力竭往往如同石沉大海, 他既痛恨被别人瞧不起的感觉,又迫于想过好日子,而偶尔感到感伤。


  米斯达此人称不上颓废,然而也没什么高涨的热情。比起四处奔波、负担了房租大头的大哥,他相信命运的安排,时运不济也是命该如此,就算一天下来白跑了,他也能想办法搞点来路不明的小钱来,尽管这让他很不爽。大哥不是年纪最大的,但所有人都信赖他,才叫他大哥。大哥也爱着他,爱着高个子,爱着小孩,爱着高材生,为了他们他什么工作都做过了,只是城市对于努力的人似乎太不友好。


  蝉都不太叫了,看样子秋天要来了。高个子嘟囔了两句梦话,翻身继续四个小时的睡眠。他从高个子床边闻见一股茶酸味,高个子爱喝茶,大概也对茶很有研究,然而这爱好挺费钱,故也只喝最便宜的茶碎子。


  他躺下来,听见这句梦话,不由自主地又想到楼下那小伙子,某个部位有点异动:这鬼日子!……管他呢,我的春天反正是来了。


  



  

  


  最年轻的那小孩在地铁上推销产品的时候被醉汉打了,不轻。小孩捂着头拼命地踢打,不管什么防卫过当之类的后果、也没考虑什么被录视频发到网上,然而男人往往醉了如有神助,平时越窝囊醉了劲儿越大,他仍然没打得过那个醉醺醺的成年人。好在地铁上最后还是有人出了手把人拉住,那时候纳兰迦已经满脸是血了,不知道一口牙是不是还完好。录视频的人也怜悯他,把视频交出去举证,那个醉汉以寻衅滋事罪名被警告了一通,酒醒了,在警察局给小孩不住地道歉,还塞给小孩好几张钱,要他去医院。


  纳兰迦愤怒地把钱扔回去:我不要,我要他进局子!


  警察无奈地耸了耸肩:可这构不成刑事犯罪啊,他没法进局子,顶多就是罚款。


  我……他……小孩气急哽住,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他恨自己没上过学不懂什么『型式案件』,恨得两手攥紧,又因为手上的拉伤而疼得龇牙咧嘴。那他喝醉酒还打了人,就这么算了?


  哪就算了,人家不是赔偿你了吗?再者说了他都给你道歉了,你还倔什么呀。把这钱拿着去医院看看伤吧。笔录的女警好脾气地说。


  纳兰迦紧紧抓着那几张面额不小的纸币,心里极其不平。可他没工作,这几张钱比他半个月加起来挣的都多。


  他抬起眼瞅了对面那个此刻看起来小心翼翼的男人,咕哝了几句,把钱揣进兜里小幅度地点了点头,像个随海水摇摆的水母;但他并没打算去医院。虽然他的头现在还晕晕乎乎的,手臂上的青一块紫一块还在疼。


  醉鬼给的补偿金够交他们一个月房租还有余,他要用这钱给大哥买点好东西。


  他知道大哥每天为了自己和他们几个的生活天天身心俱疲,估计也小两个月没吃上过正经肉了。要给大哥买点好吃的,不管什么,总之他能想到的都想买回去。


  除了吃的,还要挑一身新衣服。他知道大哥讲究,即使现在也是精致得很,每次出门之前都要把头发梳得特别齐,夹上两个金色的卡子在头上……


  光是想到大哥的表情,他就嘿嘿地笑出了声,抓紧了手里那几张花花绿绿的纸片。


  于是他就这么走上了街。


  米斯达得知小孩上街时在热得融化的柏油路上与车亲吻而当场丧命时,不顾一切地飞奔到现场,警察叫认尸体的时候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点头当了小孩家属,办了手续流程从警察手里接过小孩身上的东西:一个背包,几个零散小包装产品,还有一卷儿明显被攥折过的钱。警察说才见过小孩,被人揍了来报案,可能头脑还不清醒才叫车撞了。


  他看着小孩儿扭曲打折的肢体,眼里活想泛酸,但一滴子眼泪都流不出来。


  五张脸变成了四张脸,四张嘴都没说话,另外的六只眼睛跟他一样都没流泪。他偶尔想起那个聒噪的声音无数次感觉眼睛酸了酸,可最后还是疲倦地闭上了干涩的眼。只是晚上照例要聚在一起侃天说地的时候永远不会再有高音调的童声,四个人为他悼念了一个月也就是四个星期,也没法不渐渐习惯了人均多一平方米的生活。后来他又偶然想起,觉得悲哀,但又无话可说。


  那高材生仿佛一夜间沧桑了数十年,小孩活着的时候和他最好,那人被大家默认地负责给小孩收拾遗物。他稍有洁癖,把纳兰迦那张床铺整理得干干净净,就连小孩活着的时候那张床铺或许都没那么干净过。


  高材生办事效率极高,第一天就把纳兰迦的所有东西都整理完了,然而那似乎并不能改变什么,他嘴里反反复复、颠来倒去咕哝着,时而大发雷霆,时而对着他那一堆书发呆。


  米斯达耐心等了一个月之后,福葛终于在酒精的浸泡下搂着米斯达狠狠地哭了。


  他才十七岁!米斯达,他才十七岁,他还和我说过他想上学,他想学得和我一样好啊!福葛即使喝醉了语言逻辑依然很清晰,只是声音在浓烈的哭腔里黏住,像一棵黑暗里长不出叶子的植物。


  米斯达又一次哽住了,他究竟能说什么呢?都只是苟且偷生的人,然而纳兰迦没能继续他在人世的寄居。


  这或者也是好事吧,纳兰迦本来就活得很苦,瘦瘦小小的,连肉都不爱吃。如果哪天自己也出了车祸,也和纳兰迦一样没有可以特别挂念的人,那这样的人生是不是也算没有遗憾呢?他看了看哭到打嗝的福葛,喝了一大口啤酒。




  


  


  他就知道,只剩四个人了,不可能有好事。


  楼下的小伙子照例是笑得很好看,然而他没预料过小伙子凭空冒出个男朋友——可能本来就有,他就一直没往这方面想——男朋友也漂亮得难以形容,两个人的金发颜色居然如出一辙,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让他除了般配想不出其他的词。他早上照例满怀憧憬地下楼时一眼就看见另一个男人把他朝思暮想的人亲昵地搂在怀里,脑中随即有什么被锥子一样的东西狠狠捣碎——先是一个裂口,两秒钟后是满地碎片,很有厚度。


  福葛站在他身后一声不吭,脸上晦涩不明,不知道是什么复杂情感。


  你居然肖想房东,福葛说。


  他木讷转头,不可以吗?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吗?因为我穷,没有工作,就不能喜欢别人?


  不……我没说不行,没说不行……福葛眉头拧成麻花,结结巴巴地说,伸手好像想拍他的肩膀,又缩了回来,脚步快得像逃一样走回了房内。他想说不用逃,他又不会哭,他们连多么大的风浪都经历过了。


  他侧耳听了一会儿隔壁街道吊车和压路机的声音,甩甩头,照样走下楼去继续他不变的日程。


  


  


  


  “那个人吗?那是我爸爸。”小伙子往自己屋里看了一眼。


  “你爸爸?原来是你爸爸!”他脱口而出,惊喜溢于言表,随即咳两声按了回去,“你爸爸长得真年轻,一表人才。”


  “是吗,谢谢。”小伙子笑两声,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他。那只泰迪绕在他脚边,安静地摇着尾巴。


  他有些尴尬,刚要说什么,屋里的男人就喊了句“乔鲁诺”,声音低沉有磁性,他不由得往里看了一眼:那个金色披发的男人身材壮实,坐在被绿色植物密密匝匝包围着的沙发里,翻着一本书没抬头。小伙子转头乖顺地答应了一声,和他说:“不早了,一起吃个饭吧?”


  “那怎么行。”他连连摆手,不是不想,只是钱包扁得像纸。“自己家里做饭,没什么的。你要是不去,就是看不起我的手艺了。”小伙子歪歪头笑着邀请,叫他没法拒绝:“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他上楼打开门,把风尘仆仆的黑背包扔到自己的床角,就迫不及待地又奔出门。福葛皱着眉看他飞出门外,摇摇头随口答了几句高个子的话,就转头看向小小的窗户外面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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